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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厦门中小在线 时间:2012-10-25

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自2006年以来,通过一年一度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评选活动,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在信息服务、融资担保、管理咨询、科技创新、创业辅导、市场开拓等各方面得到了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极大地改善了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经营环境,使一大批中小企业得以健康、快速地发展。为了进一步完善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评选办法,经研究决定,成长型中小企业称号的有效期为两年,企业可每两年参加一次评选。我局将开展2013-2014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评选活动,获得2012年度成长型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可不必参加评选,其有效期至2013年底。请愿意参加评选的企业按照《2013-2014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评选方案》的要求,于12月20日前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联系人:陈明钦,电话:2218117,传真:2218317

    附件:1.2013-2014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评选方案

          2.2013-2014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申报表(登陆系统在线填写,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

          3.企业发展状况表(登陆申报系统下载)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2012年10月15日   

附件1:

2013-2014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评选方案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和具有成长潜力小微企业的评选,其中将评选出不超过100户的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为保证评选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评选组织机构

  (一)评选由厦门市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为保证评选活动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设立评选办公室及评审委员会。评选办公室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落实及日常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评审工作。

  (二)评选办公室设在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评审委员会由评选办公室邀请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大专院校及企业界等的专家、学者组成。

    二、参评条件

    (一)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厦门辖区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除外,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附件4);

    2.企业经营3年(实际经营从2009年开始)以上;

    3.企业参评前2年平均销售收入与利润均有增长;

    4.信用等级为中小企业AA-以上;

    5.没有违法经营的不良纪录。

    (二)成长型中小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厦门辖区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除外,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附件4);

    2.企业经营3年(实际经营从2009年开始)以上;

    3.信用等级为中小企业A-以上;

    4.没有违法经营的不良纪录。

    (三)具有成长潜力小微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厦门辖区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主要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产业相关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附件4);

    2.企业经营3年(实际经营从2009年开始)以上;

    3.信用等级为中小企业BBB以上;

    4.没有违法经营的不良纪录。

    三、申报材料要求一式2份,分别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都可提供复印件,第一至五项材料请加盖公章

    (一)成长型中小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

    (二)企业发展状况表(见附件3);

    (三)近2年(2010—2011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和2012年9月的企业内部报表

    注:2010、2011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请勿提交企业税审报告或内部报表。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核验);

    (五)纳税资料(完税证明应由国、地税出具,请联系企业国、地税专管员,请勿提供企业自行打印的缴款凭证):

    1.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应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便核验);

    2.2年(2010—2011年度)的完税(含国、地税)证明;3.2012年1—9月的完税证明(含国、地税);

    (六)有关奖励、认证等证书(企业提供有关奖励、认证等证书,在评审中可酌情加分);

    (七)若已具有2012年度企业信用等级证书,请企业提供经主办方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

    注:一般情况下,企业请直接递交申报资料到评选办公室,之后会有评级机构到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个别企业在评选活动开展前已通过主办方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做过评级,且在有效期内,可免于评级,直接提交相关证书。

    四、评选程序

    (一)初审

    参评企业直接在网上申报相关材料,申报地址: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评选申报与初审系统(czx.xmsme.gov.cn),由评选办公室对申报资料初步审查;通过初审的企业将纸质材料提交给评选办公室。

    (二)信用评级

    1.评选办公室将符合条件的参评企业提交由主办方确认的评信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2.信用评级费用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付,企业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三)终评

    1.评选办公室将信用等级为BBB级以上的参评企业送评审委员会评审。

    2.评审委员会对企业的基本素质、经营能力、偿债能力、信用情况、成长能力等进行量化评分,确定年度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和具有成长潜力小微企业名单。

    (四)公示

    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和具有成长潜力小微企业名单在“厦门工业经济网”和“厦门中小在线”网站上公示5天。

    五、评选活动进度安排

  (一)参评企业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

  (二)评选时间:2012年12月-2013年2月。

    (三)公示时间:2013年3月。

  六、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6号之一8楼厦门市中小企业协会(宏都大饭店对面二轻联社)

    联系人:陈明钦,电话:2218117,传真:2218317
            梁兴全,电话:2237763,传真:221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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