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派休闲裤为新国标“热身”
来源:晋江经济报 发布时间:2011/7/19 10:00:36
日前,石狮市休闲裤同业公会发出通知,要求会员企业在生产、销售休闲裤等服装产品时,必须遵守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新版国家标准要求。
石狮市休闲裤同业公会在《通知》中表示,作为纺织品领域唯一的强制性产品安全标准,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于2011年1月14日发布,2011年8月1日起实施,新版国标将代替GB18401-2003旧版国标。石狮市休闲裤同业公会要求,从现在起3个月内,各休闲裤企业要为全面执行新国家标准做好准备,在其裤装吊牌上要标明“符合GB18401-2010标准”。
按照新国标GB18401-2010的要求,石狮休闲裤作为B类纺织品,必须达到甲醛含量等于或小于75mg/kg,PH值4.0~8.5之间,耐水、耐酸(碱)汗渍、耐干摩擦染色牢度均大于或等于3级,无异味,禁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强制性执行的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