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我市企业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经济效益与市场前景好的新产品,不断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根据《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评审奖励办法》(厦府办〔2013〕32号,附件3)精神,现将组织开展2013年度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企业按照《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评审奖励办法》(厦府办〔2013〕32号)和《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评审细则》(厦经技〔2013〕103号,附件4)要求,组织新产品项目申报。
二、2013年度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参评产品的征集范围:近3年内(2011年至2013年)已通过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新产品鉴定的工业产品(含软件产品)。
属于《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评审奖励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所列产品不予参评。
三、申报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须根据《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评审奖励办法》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并在申报材料形式审核合格后登录"厦门市网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spjc.xm.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一)《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申报表》(附件1);
(二)《厦门市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或副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新产品鉴定证书;软件类产品应出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医药类产品应出具《新药证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
(三)新产品研制工作总结报告;
(四)产品标准(采用企业标准的,须经厦门市或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提供该标准名称及其编号复印件);
(五)检测报告(法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的检验结果报告);
(六)产品主要客户使用意见(2份);
(七)检索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奖励证书等能说明产品创新及知识产权状况的证明材料;
(八)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税收证明、法定审计单位出具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新产品三年经济效益专项审核报告(含新产品销售数量、单价、成本、利润明细表);
(九)与产品相关的行政许可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需提交纸质材料1份,并附电子文档(含汇总表,附件2);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三)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行政中心东楼803室,联系人:丁芝耀,联系电话:5397509。
附件:1. 优秀新产品奖申报表
2. 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申报汇总表
3. 厦门市优秀新产品评审奖励办法
4. 厦门市优秀新产品评审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