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厦门优质品牌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厦门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处于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强做大经济特区的关键时期,为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经济发展要由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提升到培育和发展自主品牌的高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从今年起我市每年将开展厦门优质品牌的评价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质监局、经发局、工商局、贸发局、科技局、财政局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的厦门市发展品牌经济领导小组,领导全市发展品牌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质量奖励制度,出台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名牌战略、发展品牌经济的若干意见》及《厦门市优质品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领导小组下设评价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厦门优质品牌的评价工作。
厦门优质品牌的评价范围包括厦门企业生产(提供)的工业品、农产品、软件产品等以及工程、服务等产业。评价工作按照分批开展、分步实施的原则,从工业品逐步扩展到农产品、软件产品,最终将覆盖厦门市的工程、服务等产业。今年是厦门优质品牌评价工作的第一年,评价办公室在深入调研厦门市产业结构及发展前景的基础上,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提出了《2007年厦门优质品牌评价目录》,包括机械、电子、化工、光电、软件、医药、软件、通讯产品、食品及纺织服装等,涵盖我市 “十一五”期间重点培育的产业、企业。
厦门优质品牌评价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评价原则,主要从市场评价、质量评价、效益评价、发展评价等方面,结合各个行业特征及产品特点,对申报企业及申报产品进行评价。获得“厦门优质品牌”称号的企业可享受市政府的相关扶持政策,并由市政府授予证书及奖牌,并进行表彰。
纳入《2007年厦门优质品牌评价目录》的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填写《创2007年厦门优质品牌企业基本情况表》,相关表格可在厦门质量信息网(WWW.JJ.XM.FJ.CN)下载,并用A4纸打印一式2份,于5月30日前报评价办公室,评价办公室将在汇总企业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确定2007年厦门优质品牌计划,并将组织纳入计划的企业申报厦门优质品牌。厦门优质品牌评价办公室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170号市质量监督局612室,联系人:蔡甘泉,电话: 2699824。
附件1:《创2007年厦门优质品牌企业基本情况表》
厦门市优质品牌评价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八日
>> 2007年厦门优质品牌评价目录
(编辑:厦门市纺织服装同业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