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筑巢引凤”,打造国际化、时尚化的“美丽厦门”,让厦门成为中国的“安特卫普”,厦门市今年初出台《关于加快我市服装设计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每年将拿出上千万元资金,重点扶持本土服装设计师、本土原创设计师服装品牌!
厦门市发改委、市服装设计行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24日发布了《2015年厦门市服装设计行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并开展申报评选工作。
以奖代补:奖励参赛参评、办会办展、平台建设等
直接补助:补助引进人才、企业或机构等
贷款贴息:补贴入驻园区企业设计
生产活动发生的银行贷款
第一大类8项向厦门市纺织服装同业商会申报
1、厦门自主品牌创立
在我市新注册创立原创设计师服装品牌并实际运行的自主品牌。
2、知名品牌评选
本市服装设计师原创服装设计品牌入选国家级知名品牌,或获得国家级品牌时尚大奖。
3、参加专业比赛和评比
本市服装企业的设计师及个人工作室参与国内外专业比赛,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服装设计比赛的最高奖项。
4、在国内外知名时装周举办作品发布会
本市服装企业、服装设计师及个人工作室在巴黎、米兰、伦敦、纽约、东京等国际知名时装周单独举办时装秀等发布活动;在北京、上海、大连、深圳等城市知名时装展会上单独发布新作品的;本市院校师生参加大学生时装周、中国国际时装周及上海时装周等国内知名时装周,举办师生作品发布会。
5、研发创新
本市服装企业、设计师及个人工作室在行业设计研发上获得国家级专利技术。
6、品牌设计师和服装企业共同发展
本市品牌设计师到本市企业担任首席设计师或兼职设计师。对“柔性”引进到企业工作的品牌设计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协议、对企业业绩带动明显,满三年后以上的。
7、国际知名品牌服装设计机构进驻
国际知名品牌的服装设计机构进驻我市的。
8、时尚氛围营造
媒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企业策划组织大型时装周、时尚活动、设计师论坛等。
以上8项申请主体的申报流程是这样——
第二大类5项向各相关部门申请
9、专业力量培育
向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申请
10、高层次设计人才引进
向市发改委、文发办、科技局申请
11、在厦门办会办展
向市会展局申请
12、参展参会
向市经信局、商务局申请
13、入驻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向市经信局申请
这5项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就不要递交厦门市纺织服装同业商会啦,申报程序按照《2015年厦门市服装设计行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规定向相关部门办理。
厦门市纺织服装同业商会再次提醒:快来申报时尚界的政策红利!“2015年服装设计行业扶持资金申报”截至4月30日,请抓紧提交申报材料!详情可登录厦门市发改委、厦门市纺织服装同业商会网站,或关注微信,或致电5392855曾小姐。
小编提醒
申报主体资格
扶持资金申报主体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在厦门落户、登记注册或就读的个人、企业、事业团体等。除了特别注明服装设计师或服装设计机构以外,个人或企业、事业团体等均可作为申报主体,但同一事项中三者不能重复申报。
申报时间限制
扶持事项是2014年举办过相关活动或参加大赛获奖的,特殊情况就以《指南》(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内容为准。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至2015年4月30日截止,年度集中评选一次并在确认公布前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不能重复享受
每个事项原则上只采用其中一种扶持方式。奖励、补助、贴息与厦门其它政策有重复的,不能重复享受。
同一奖励年度内,同一设计师或机构根据厦门市相关政策获得的奖励、补助、补贴,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奖励、补助。同一奖项在低等次获得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励或补助差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