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印发《厦门市纺织企业“走出去”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贸发外贸[2007]33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企[2007]227号文《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促进我国纺织行业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支持纺织企业“走出去”相关政策的通知》和商财字[2006]131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支持纺织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厦门市纺织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保问题,请及时向市贸发局、财政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
1、《厦门市纺织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厦门市纺织企业“走出去”扶持资金申请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二00七年七月三日
(编辑:厦门市纺织服装同业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