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两年来,我局通过开展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评选活动,使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在信息服务、融资担保、管理咨询、教育培训、科技创新、创业辅导、市场开拓等多方面享受了政府政策的重点支持。许多入选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获得各商业银行专门授信支持及政府无偿贷款贴息资助,极大地改善了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为进一步加大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决定开展2009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评选活动。请愿意参加评选的企业按照《2009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评选方案》的要求,于11月20日前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特别说明:参评企业一律不收报名费、评审费。
联系方式:厦门市经济发展局企业处
联系人:张群腾? 电话:5397530? 传 真:5052400
附件:1.2009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评选方案
2.2009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
3.企业发展状况申报表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厦门市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十日
附件1:
2009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评选方案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和创业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评选。为保证评选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评选组织机构
(一)评选由厦门市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为保证评选活动有序进行和取得实效,成立评选办公室及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落实及日常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评审工作。
(二)评选办公室设在厦门市企业信用促进会。评审委员会由评选办公室邀请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大专院校及企业界等的专家、学者组成。
二、参评条件
(一)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厦门辖区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中小工业企业和生产服务型企业;
2.企业经营3年以上;
3.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3亿元人民币;
4.企业参评前2年平均销售收入与利润增长率均为20%以上;
5.未有不良记录。
(二)创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厦门辖区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中小工业企业和生产服务型企业;
2.企业经营3年以上;
3.年销售收入在400万元—5000万元人民币;
4.企业参评前2年平均销售收入与利润增长率均为10%以上;
5.未有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一)必须提交的材料
1.成长型中小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
2.企业发展状况申报表;
3.近3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核验);
5.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应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核验)及3年的完税证明。
(二)若有可提供的材料
1、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企业提供经主办机构认可的信用等级证书,可不用再参加信用评级);
2、有关奖励、认证等证书(企业提供有关奖励、认证等证书,在评审中可酌情加分)。
四、评选程序
(一)参评企业向所在区经贸局、行业协会申报,区经贸局、行业协会对申报材料初步审查后,符合申报条件的送评选办公室;参评企业也可直接向评选办公室申报,由评选办公室对申报资料初步审查。相关表格可在“厦门中小在线(www.smexm.gov.cn)”网站下载。
(二)评选办公室委托中介评信机构对参评企业进行初评,并将等级A级以上的参评企业送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评审委员会对企业的基本素质、经营能力、偿债能力、信用情况、成长能力等进行量化评分,确定年度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和创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名单。
(四)成长型中小企业名单在“厦门工业经济网”和“厦门中小在线”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在我市主要媒体上正式对外公布,并颁发2009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证书。
五、评选活动进度安排
(一)参评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20日。
(二)评选时间:2008年12月-2009年2月。
(三)公示及公告时间:2009年3月。
六、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请递交到评选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6号之一8楼厦门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宏都大饭店对面二轻联社)
联系人:连冠 电话:2208280??? 传 真:2219236
(编辑:厦门市纺织服装同业商会)